ㄧ、依法令規定:車禍受傷、自殺、他殺、其他意外死亡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報請「司法相驗」,亡者並無上述情形,係為自然死亡(老化)、病死者可向衛生所申請行政相驗開立死亡證明書。 二、請攜帶亡者生前相關疾病診斷書、亡者身分證申請。